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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1学期期末考试违纪处分的通报3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6   点击数:


 

 

 

2019116日上午,在《电子商务法》考试中,管理系17级电商1班学生李某春夹带作弊;在《专业英语》考试中,机械工程系17级数控1班学生王某权、杨某超夹带作弊。

上述学生的行为违反了学院有关学生考试管理规定,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川职院教字[2015]30号)第六条“凡考试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的规定,经系学生工作部研究,分管领导审批,决定给予上述学生严重警告处分。

特此通报

 

 

学生工作部

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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