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日上午,在《电子商务法》考试中,管理系17级电商1班学生李某春夹带作弊;在《专业英语》考试中,机械工程系17级数控1班学生王某权、杨某超夹带作弊。
上述学生的行为违反了学院有关学生考试管理规定,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川职院教字[2015]30号)第六条“凡考试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的规定,经系学生工作部研究,分管领导审批,决定给予上述学生严重警告处分。
特此通报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