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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1学期期末考试违纪处分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4   点击数:


 

2019114日下午,在《冲压工艺及模具设计》考试中机械工程系2017级模具2班学生杨某、宋某友夹带作弊;在《道路工程地质》考试中建筑与环境工程系2017级道桥班学生林某、姜某夹带作弊,江某健使用手机作弊。       

上述学生的行为违反了学院有关学生考试管理规定,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川职院教字[2015]30号)第六条“凡考试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第八条“使用通讯工具作弊(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舞弊者,视其情节轻重对传递者和接受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经系学生工作部研究,分管领导审批,决定给予上述学生严重警告处分。

特此通报

 

学生工作部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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