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遭受洪涝灾害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21]号)的文件精神,及时明确了受洪涝灾害影响学生的资助工作要求。学校全面摸排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学生人数及家庭经济状况,掌握需要资助学生的基本情况,及时将受灾学生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有针对性的做好沟通、帮扶工作。经过研究,对受到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以河南籍学生给予校内助学金资助600元/生;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地区、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400元/生;受洪涝灾害影响的一般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200元/生方式予以资助。现经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查推荐,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拟决定建筑工程学院吉柳石前等学生获得遭受洪涝灾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现予以公示(见附件1)。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2021年10月14日~10月21日),凡对此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渊楼120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 罗老师(13698358367)
投诉电话:0825-2914691
附件1: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