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星级“7S标准”文明寝室创评活动的通知》中校级五星“7S标准”文明寝室创评办法,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星级“7S”标准校级五星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经过前期申报、中期检查、终期验收,评选出星级“7S”标准校级五星文明寝室十个,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2栋524 智能制造学院
3栋520 物流与供应链学院
9栋127 物流与供应链学院
1栋628 外国语学院
5栋524 数字经济学院
11栋220 电子工程学院
11栋402 电子工程学院
7栋209 文化旅游学院
8栋103 计算机工程学院
6栋421 建筑工程学院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实名以书面的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处)公寓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卢俊老师,电话:0825-2913192。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