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当前位置: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6   点击数:


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教学班级团支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函>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相关工作的安排,经学生工作部、团委研究决定,组织我院学生开展“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本次竞赛组织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国家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为核心,以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好公民”为目的,开展相关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我院学生网络安全意识,激发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兴趣,提升基本防护技能,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二、竞赛时间及方式

9月28日—10月31日,学生登录网址http://wangluo.univs.cn:8081/注册、登录,并完成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答题。

三、参加人员

2014级、2015级、2016级在校班级团支部、班委干部,院系两级各部门干事及以上团学干部必须参加本次网络安全知识竞赛。鼓励其他同学参与该项知识竞赛活动。

四、组织保障及奖惩

1、各班级团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团支部、班委成员协助团支部书记完成本班开展本次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的宣传、组织工作。

2、各班级团支部书记要利用班会或团日活动时间向本班级同学宣传、讨论网络安全知识(资料由团委宣传部统一下发),并宣传本次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3、各班级团支部书记负责收集、报送本班干部及同学参加竞赛活动的相关资料。汇总召开班会或团日活动的电子照片和本班参与者在竞赛答题过程中的截屏(电子版),经过整理后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2日前报团委新媒体中心办公室(文渊楼114室)。

4、各系团总支宣传部要对各班开展宣传和参加竞赛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5、团委宣传部和新媒体中心办公室将对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开展本次竞赛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落实有成效的班级团支部书记,作为“最美团支部书记”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之一。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班级团支部书记由团委监察部做相应处理。

 

 

学生工作部  团委

2016年9月26日




上一条:关于举行2016级新生军训汇报表演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