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管理,促进校园文明风气的良好形成,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遂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学院创建文明校园以及100周年校庆三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经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作如下规定:
1、仪表整洁,待人礼貌,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齐,不在公众场所赤膊,坦胸,穿拖鞋等。
2、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严禁参与赌博,禁止在公共场所酗酒、打闹、男女生勾肩搭背等不文明行为。
3、严禁攀爬窗户和高层建筑,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严禁打架斗殴说脏话。
5、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6、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严禁在校园内乱写乱画,损坏公物。
6、遵纪守法,弘扬正气,严禁在教室和寝室私拉乱接(电灯)电线、烧电炉、煤炉、柴火、纸屑、点蜡烛、蚊香等。
7、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尊自爱,自省自律,严禁男女生互串寝室、晚归、深夜不归。
学生工作部将组成文明劝导队从第12周开始利用课余时间对学院公共场所进行检查督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予以劝导改正;对劝导不听且态度不好,认识不深刻,故意顶撞劝导员的违纪学生,学生工作部将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学院要求全院学生认真贯彻执行,自觉抵制不良习气,争做合格的大学生,共创校园文明新环境。
学生工作部
二O一七年五月九日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文明公约
爱党爱国,建设川职;明礼知耻,诚信友善;
维护公正,遵章守纪;崇尚节俭,珍惜资源;
仪表大方,言行文明;礼仪规范,礼貌待人;
爱护公物,爱护环境;安全防护,珍爱生命;
认真学业,尊敬师长;热心公益,微笑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