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
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推进学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我校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有效借鉴、更好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征集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征集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7月25日。
三、征集选题范围
案例选题要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紧紧围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时代学生工作中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的典型个案。
四、撰写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案例要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案例须是辅导员亲身经历的典型个案,不得杜撰和抄袭。
2.案例字数应控制在1500-2000字以内,内容应包含以下7个部分:
(1)案例标题
(2)案例简介
(3)案例定性分析(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类别,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等类别,并着重分析案例“问题关键点”。)
(4)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重点)
(5)经验与启示
(6)学院推荐理由
(7)作者简介
3.案例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可对其他辅导员提 供有效借鉴。
(二)排版要求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行间距:1.5倍。
五、征集评选
学校将组织评委对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被录用的优秀案例在全校范围推广,供学习交流使用,并纳入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加分项目。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辅导员撰写工作案例。按照各学院专职辅导员人员配备情况,其中,教师教育学院、文化旅游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至少各报送2篇,其余学院至少各报送1篇,兼职辅导员鼓励积极参与。
2. 明确要求,按时报送。各学院按要求上报辅导员工作案例,并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1042570711@qq.com。
联系人:包丽娟
联系电话:0825-2914982
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