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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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2   点击数: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结合教育部、人民日报社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拟开展我校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全校在籍学生。

二、推荐人数

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推荐1人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经评选报送1人作为校级推荐对象参加省级评选,获评省级推荐对象参加全国推选展示活动。

三、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8月以来)

四、推选程序

1.推荐报名。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院级年度人物推选工作,每学院限推荐1人。

2.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3.结果公示。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学院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学生参加校级评选。

2.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见附件。报送需excel档及加盖学院公章的PDF档各1)

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不超过 200字,事迹材料1000 字左右,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

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12.5*3.5cm, 413*295像素) ;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3)被推荐人微视频。

被推荐人提交事迹材料同时需要提交一条微视频。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文件不超过100MB)。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915日,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4.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压缩后(以学院+姓名命名)发送指定邮箱:1042570711@qq.com

联系人:包丽娟

联系电话: 0825-2914982

附件: 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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