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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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29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全校同学:

本期即将结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为切实做好本期期末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学生期末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召开“诚信应考、文明离校、做好防护、愉快过节、按时返校”主题班会。内容包括: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复习,诚信参加期末考试;文明离校,爱护学校公物,树立良好形象;开展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按时离校返家,不私自提前或延期离校,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和他人利益的事。按时返校,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将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惩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含双休日、节假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学校,或虽已请假但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返校,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其未返校期间按照旷课计算,并依据学院学生出勤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继续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二级学院领导带队深入学生公寓,了解学生情况,督促学生搞好公寓内务卫生;禁止学生在公寓内使用违规电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学生晚归或深夜不归等就寝检查;严禁男女生互串公寓;严禁在公寓饮酒、聚餐。

三、加强督促检查。辅导员(班主任)应在学生离校前督促学生将公寓、教室彻底打扫干净,关好窗、锁好门。

四、暑假期间,基建后勤处将对学生公寓进行升级改造和检查维修,请需要维修的寝室按后勤处相关规定申报登记。本期学生放假离校需将贵重物品带离,并将留校个人物品、床上用品打包集中放置在本人寝室,以便假期基建后勤处在升级改造过程中的覆盖处置,若贵重物品不带离丢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暑假期间,除校企共育课程安排的学生按教学运行表开展教学工作外,学校原则上不留住学生,各宿舍于放假日第二日关闭。对无课程安排但有特殊情况需在学校留校住宿的,除由学校及有关部门、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学习竞赛、公务活动的,由学校及有关部门、二级学院提供证明材料外,其他因个人原因,均要求学生本人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家长同意并亲自告知辅导员, 辅导员严格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特别要注明家长是否同意),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各二级学院汇总造册连同相关资料于7月1日前送到学生科(文渊楼222室)逐一审批,并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再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学生公寓11舍1楼)办理留校手续,留校学生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寝室。

六、凡有留校住宿和延迟离校学生的二级学院,须安排领导、学生管理人员和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参与假期值班,其余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原则上不安排值班,值班安排由各二级学院提出意见报学工部备案

七、学生留校住宿期间,应严格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假期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中途或提前离校的学生需向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请(销)假,并报学工部备案,凡违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学生,将依据《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八、下学期开学原则上要求学生不得提前返校住宿。对个别提前返校需住宿的学生,经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同意后,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直至开学方可入住本人原来寝室。为保障学生公寓管理安全,未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进入寝室取物或住宿。

九、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及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安排人员值班并报学院备案。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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