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四川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确保2017年学院征兵工作顺利开展,3月2日下午,院武装部协同船山区武装部在我院二食堂外举办了兵役登记暨征兵宣传活动。活动通过设立固定宣传站、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在校学生宣传《四川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试行)》和大学生应征入伍条件、流程和政策。

《四川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试行)》对年满18岁的男性适龄公民提出了兵役登记要求,并规定了本省对适龄公民实行兵役登记情况查验制度。普通高等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及进行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有关部门在办理公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出国(境)手续等相关手续时,应当查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未进行登记的,应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并通报县级兵役机关。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参加兵役登记,并依据《兵役法》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宣传活动,标志着我院2017年征兵工作全面启动。
学生工作部
2017.3.3